关于省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的公告

来源: 规划财务与法规处 时间: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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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省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635号)、《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公布责任清单的函》(川编办函〔2019383号)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省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公告如下:

    省本级行政权力共11项,其中行政处罚5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检查2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详情见附件)。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省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



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医疗保障局

1

行政处罚

对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处罚

医疗保障局

2

行政处罚

对缴费单位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或者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处罚

医疗保障局

3

行政处罚

对缴费单位伪造、变造、故意毁灭社会保险缴费等财务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处罚

医疗保障局

4

行政处罚

对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或者社会保险待遇支出的处罚

医疗保障局

5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罚

医疗保障局

6

行政强制

对未按规定缴纳或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加收滞纳金、划拨社会保险费

医疗保障局

7

行政强制

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社保基金资料予以封存

医疗保障局

8

行政检查

劳动保障监督检查

医疗保障局

9

行政检查

社会保险稽核

医疗保障局

10

其他行政权力

权限内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制定

医疗保障局

11

其他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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