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时间: 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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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药招中心职能简介。实施全省药械招标采购工作,提供药械招标采购相关业务服务,包括建立全省药械招标采购诚信体系、编制采购文件、负责专家评标实务培训、组织专家评审、公布中标结果等;提供全省药械招标采购网上交易服务;承担省药械采购与监管平台的建设和维护,保障平台正常运行;负责药械招标采购资金统一结算管理等;开展全省网上药械招标采购行为的日常监管;承担药械招标采购、医疗服务等价格信息动态监测监督和发布;组织实施药械价格成本调查。

(二)省药招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做好国家和省级药品常态化的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完善监测体系,进一步规范药械采购秩序,建立支付价与采购价协同机制,规范药械货款结算工作。加大价格治理力度及监测力度,维护正常药械采购秩序,规范采购行为。实现全省药械各项业务“一网通办”,实现“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的“三流合一”综合管理。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药招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省药招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502.02万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2.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心2021年编制内实有人数较上年度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同时因组织开展“六省二区省际联盟带量采购”工作,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药招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502.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2.0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药招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50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42万元,占64.62%;项目支出177.6万元,占35.38%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药招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2.02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32.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心2021年编制内实有人数较上年度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同时因组织开展“六省二区省际联盟带量采购”工作,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2.02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7.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5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药招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2.0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60.82万元,剔除上年结转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32.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心2021年编制内实有人数较上年度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同时因组织开展“六省二区省际联盟带量采购”工作,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2万元,占7.02%;卫生健康支出437.24万元,占87.1%;住房保障支出28.56万元,占5.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参加各项业务培训的费用,以提升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3.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在职职工2021年养老保险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7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在职职工2021年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5.4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职工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34.1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津贴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办公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设施设备维修费等基本支出。保障单位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177.6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省药械采购监督管理、全省药采平台信息系统云设备及安全等级保护服务、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专项业务等支出。保障国家和省级药品常态化的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开展;确保药械集中招标采购及价格监管平台的正常安全运行,“六省二区省际联盟带量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7.6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10.95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药招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4.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7.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87.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药招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2021年因业务工作开展需要,需接待外省来川交流人员,增加预算公务接待费用。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外省来川交流业务的相关工作人员。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本单位日常办公用车、专项业务开展的需要。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药招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药招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省药招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省药招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保险、维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省药招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省药招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省药招中心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反映医疗保障管理方面的支出。

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反映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等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主要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 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