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第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4040201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来源: 时间: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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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四川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的建议》(第14040201号)收悉。经研究,现就将“心理治疗和普通医院心理科的心理咨询”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建议”答复如下。

心理健康是人民身心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对精神心理健康的关注,参保患者在心理治疗领域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为满足这一需求,我们通过多个维度、多种举措,全力保障相关群体能够获得充分有效的治疗服务。

一、稳步扩大医保支付范围。一是医保药品。国家医保局从2018年起坚持每年开展医保目录调整工作,通过常规准入和谈判准入,实现了用药保障范围不断扩大,2024年新增91种药品,其中精神类用药4种,目前执行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版)》共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3159种,绝大多数的精神心理类治疗用药都在目录范围,能够满足相关患者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二是医疗服务项目。我省已将心理治疗、心理咨询两项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管理范围,同时其他一些精神心理治疗的医疗服务项目,如精神科量表测查、暗示治疗、松弛治疗等也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目前,国家医保局又印发《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进一步统一规范精神治疗类价格项目,如“心理治疗”价格项目整合了过去使用不同治疗手段而分别设立的音乐治疗、暗示治疗、松弛治疗、漂浮治疗等价格项目,更加适应临床治疗技术发展,价格项目的兼容性明显提升。将助力医疗机构提高精神心理治疗的水平和质量,更好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二、逐步提升门诊治疗保障水平。202412月我省发布《关于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11号),明确将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统一纳入我省慢特病管理,适用对象涵盖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其中也包含未成年患者。这些精神疾病可参照住院管理和支付,保障水平较高,明显减轻了患者及其家庭长期门诊治疗的经济压力。此外,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和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也可以支付未成年患者的部分普通门诊治疗费用,缓解了部分家庭看病就医的经济压力,让未成年患者能够及时、持续地接受治疗,全方位护航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您的建议针对性强,对我们工作很有参考价值。下一步,我们将严格遵循国家立项指南,系统化规范并整合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时,将临床必需、价格合理且安全有效的心理治疗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此外,及时落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稳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切实满足民众心理健康治疗需求。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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