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第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4040448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来源: 时间: 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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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国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共同富裕为导向,推进医疗保障省级统收统支的建议》(第14040448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

省委省政府对于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化解基金运行风险、增强整体保障能力、促进医保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高度重视,将有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写入我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省政府工作报告等高位推进。202312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川办发〔202338号),明确实施省级统一预算、省市两级调剂、省市县三级责任共担和分级经办管理的基本医保调剂金模式省级统筹,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建立基金调剂制度,完善参保筹资政策,规范待遇保障政策,统一医保支付机制,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构建具有四川特色省级统筹制度体系

二、稳步推进全省医保政策规范统一

为加快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省医保局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工作推进方案,规划了短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逐步实现基金管理、参保筹资、待遇保障、支付机制、价格管理、经办管理六统一,推动医疗保障制度更加统一,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三医协同发展更加高效。按照基金调剂能力与统筹程度协调并进的思路,着眼参保群众需求,合理规划实施步骤,已先后推动规范全省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将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规范提升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将辅助生殖类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落实医保药品目录,创新全省医疗服务价区划分等工作

三、规范医保经办服务管理

省医保局靠前谋划,已在20208月,按照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办理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办理环节、统一服务标准六统一和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四最的原则,制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实现全省医保经办服务标准统一。20244月,按照国家最新要求,及时调整更新我省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强化医保信息化建设,实现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高频事项线上办理,群众可通过国家或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四川政务服务网等渠道线上跨区域办理相关医保业务,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医保经办服务

您的调研深入详实,以广大参保群众对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出发点,为推进我省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工作提供了十分中肯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认真研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部署要求,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引领,加快推进基本医保政策规范统一,确保制度行稳致远,切实发挥医疗保障压舱石、稳定器作用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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