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将7家医药机构纳入省本级协议管理的公告

来源: 时间: 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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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关于拟将7家医药机构

纳入省本级协议管理的公告

各相关医药机构

根据《四川省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川医保中心办〔20226号)、《四川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办法》(川医保中心办20227)相关规定,现拟将7家医药机构纳入省本级协议管理(其中医疗机构5家,零售药店2家),并在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官方公众号进行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122218点前)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028-86523372

特此公告。

附件:本次拟纳入省本级协议管理的7家医药机构名单

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2022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