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 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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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824日至1019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中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视,1229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医保局党组反馈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省医保局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强化政治担当,心怀国之大者,切实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完全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把巡视整改作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四川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坚持立说立行抓整改、以上率下抓整改、立废并举抓整改,确保巡视反馈意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一是抓好思想引领,切实增强真抓真改的政治自觉。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论述贯穿巡视整改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20211229日,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省委书记专题会精神,以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及时在党内通报巡视反馈会精神,组织支部(总支)认真学习巡视工作相关制度规定和巡视组反馈意见,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持续增强决心信心,主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抓好整改。2022126日,局党组在深化理论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等基础上,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班子6个方面19个问题和不足。局党组书记带头认账领账、深入检视剖析、查找问题根源。班子成员紧密联系自身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逐一对照检查,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局党组一致认为,省委巡视是对省医保局一次全面彻底的政治体检,充分彰显了省委全面从严治党坚如磐石的决心意志,体现了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厚爱;抓好巡视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是推动改革发展的有力保障,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局党组书记切实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认识巡视整改、从压实两个责任的维度担起整改任务、从管长远促发展的角度谋细定实整改措施,全力推动巡视整改取得实效。20211230日,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和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医保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巡视整改工作。成立局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局巡视整改任务,确保反馈意见高质量、高标准整改到位。巡视意见反馈以来,局党组书记先后9次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亲自带领班子成员逐条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处理、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并牵头负责11项整改任务,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局党组书记先后3次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调度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研究整改推进矛盾困难、部署整改工作推进措施。其他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整改,各处室(中心)各司其责、主动作为,构建起覆盖全局、无缝衔接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是层层压实责任,高质量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巡视意见反馈后,局党组把每个问题都当作必答题,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35个具体问题逐条梳理、逐项细化、逐条研究。班子成员坚持从本级本人改起,主动认领问题,主动召集分管处室(中心)集中研究整改措施,主动提出推进整改的意见建议,先后对整改措施进行了五轮修改,形成局党组《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制定149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印发局党组《关于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落实的通知》,建立整改定期会商、措施动态调整、销号集体评估、进度定期跟踪、落实分层监督等5项制度,对严肃整改工作作风提出明确要求,持续贯通局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处室(中心)具体责任、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监督责任等6个责任,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各处室(中心)按照全局统一明确的路线图,细化措施、主动作为,分别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形成全局1个总台账抓进度、各处室(中心)1个分台账抓落地的整改责任体系。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严实要求贯穿整改全过程。局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认真履行职责,综合运用召开会议、查阅资料、统计汇总等方式,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跟踪督办,2次在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通报整改推进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处室(中心)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真抓实改。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将巡视整改监督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自觉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聚焦突出问题,把握传达学习、方案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进度、评估问效等5个关键环节,通过面对面会商、列席相关会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对账检查问效等方式,及时跟进监督指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打折扣,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

五是坚持标本兼治,以整改成效助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领导班子深刻认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是巡视整改的关键所在。坚持把抓好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举一反三、找差补短,既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着力,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透过现象看本质,建立长久立的机制,巡视整改以来,已修订或新制定规章制度46项。坚持把巡视反馈意见放到服务全省中心大局中去检视,充分发挥民生保障职能,全力推动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实施,持续加强医疗保障体系和制度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医保待遇落实、维护基金安全等长效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医疗服务价格等改革,巩固药械集中采购改革成果,优化医保信息平台功能,着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坚持问题导向、贯彻严实要求,对标对表推动整改任务逐条逐项落地落实

局党组自觉把巡视整改作为履行职能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实行项目化推进、清单式管理,坚持一件一件抓,一项一项改。局党组书记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靶向治疗、挂牌督办、加压推进,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整改,确保挖根除弊、整改到位。领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意识,坚持字当头、字托底,带头示范、群策群力,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巡视整改真抓真严真改。截至目前,149项整改措施中,有98条已完成或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其余事项正按时序有力推进。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医保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整改情况

1)针对巡视反馈强化理论武装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印发《中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专题学习安排》,明确6个学习专题,14项重点学习内容。结合上级最新要求,修订了《中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坚持重点发言和讨论交流相结合,着力提升集中研讨学习质量,发挥中心组率先垂范、领学促学作用。

二是将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通知》,督促各级党组织把思想教育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补足精神之钙,切实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齐心协力完成医疗保障中心工作。

三是提高学习及时性全面性。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深入研讨。省委巡视组进驻以来,历次党组会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先后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省十一届纪委六次全会等会议精神,并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确保学习实效。

2)针对巡视反馈政治敏锐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坚定政治方向。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收集、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对医疗保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局党组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研究贯彻举措,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确保事业发展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健全完善日常学习制度,注重抓好关键少数,先后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3次,将相关内容作为各支部(总支)、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必学内容,切实把全局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

二是增强学习时效。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等内容,列为党组会第一议题,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局全系统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第一主题,作为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小组第一任务,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省委巡视组进驻以来,召开党组专题学习会1次,通过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15次,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举办不负青春、不负韶华、不负时代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交流会,持续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

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的重要指示批示,建立督查工作台账,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办。每年年底开展常态化的回头看工作,指导督促各责任单位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往年作出的需要长期贯彻落实的重要批示和上年度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和落实进展情况台账,并按程序上报。

3)针对巡视反馈执行中央政策走样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政策学习。加强对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学习贯彻,建立健全集体学习机制。先后集体学习《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以及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政策文件。

二是加强审核把关。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严格执行文件出台程序。相继出台了《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调整省本级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支付管理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基金测算、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等工作。

2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整改情况

1)针对巡视反馈药械降价措施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细化年度任务。根据《四川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内容,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印发《十四五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年度任务分解方案》,明确我省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年度推进任务。

二是扩大采购范围。2022年一季度落地冠脉药物球囊、起搏器和人工晶体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牵头30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口腔种植体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有序推进国家组织第六批药品和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结果落地准备工作。

2)针对巡视反馈基层经办服务差距大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向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优化全省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实施意见》,部署了全面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工作。

二是着力服务基层。联合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保服务事项入驻基层便民服务机构办理的通知》,推进医保服务事项入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办理,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站)设置医保服务窗口。全面实施医保网格化管理,提升了基层服务能力。目前,多数市(州)已将医保服务事项入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办理。

三是增加便民举措。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异地就医结算备案等6个事项跨省通办”“川渝通办,参保人员在省政务服务网或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上即可办理,进一步提升了放管服水平。

四是提高服务水平。印制最新版《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医保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在省本级医保经办大厅派发,并在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布。根据省大数据中心提出的问题清单,更改完善了省本级实施清单,目前实施清单及办事指南情形项配置准确率为100%

五是提升服务时效。通过省医保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用户即办事项立即办理,依申请事项办件申请数据直接传输到省医保业务经办核心系统,符合条件的按照各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办结,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退回并说明原因。同时明确专人每周处理好差评结果,对属于省本级的差评立即回访,并按照省大数据中心要求反馈整改结果,对不属于省本级的差评及时向省大数据中心申请转差评所属部门。

3)针对巡视反馈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宣传平台。与运维公司签订运维合约,常态化展开微信信息采编工作。召开局政务新媒体工作推进会,明确下一步政务新媒体建设方向和预期目标。

二是增加平台功能。进行服务号改造升级,在微信公众号新增医保电子凭证展码功能,进一步丰富内容,提升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能力。

三是形成宣传合力。加强微信公众号微矩阵建设,选择2个市(州)、2个县(区)进行试点工作,初步完成微矩阵建设,形成了全省医保宣传合力。

四是加强能力建设。将医保电子凭证纳入2022年度医保信息化标准化考核指标,发动全省推广应用,截止目前,全省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激活人数已突破3000万。新增参保信息查询、缴费记录查询、个人账户明细查询等多项功能,进一步丰富医保电子凭证的应用场景,全省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接入率超过95%。积极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合作金融机构选取工作,已形成工作方案并按计划推进。

五是提升热线质效。联合省大数据中心做好四川省12393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归并运行工作,协调省通管局和运营商做好全省1239312345热线转接,指导各市(州)医保局完成医保知识库建设、录入和热线转接工作,实现双号并行

六是强化政策宣讲。编印《省本级医疗保险业务办事指南(第七版)》,在省本级医保经办大厅派发。前往部分参保单位开展医保业务宣讲,并组织开展省本级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视频培训,详细解读省本级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现场演示线下缴费基数申报和网上服务大厅线上申报经办流程,对各类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省本级500余家参保单位参加培训。

3医保基金运行风险较大整改情况

1)针对巡视反馈监管力量整体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监管力量。加大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编制支持和人员招考力度,进一步补充省级医保基金监管人员队伍。

二是加强督查考核。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对调研巡查市(州)医保执法体系建设、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等进行安排部署。向省政府督查室报备对21个市(州)医保执法体系建设开展省级督查,目前已纳入省政府2022年督查考核备案清单,5月至7月组织开展调研督查巡查。

三是提升监督能力。2022年年初对以查代训、开展针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省级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省级飞检列入2022年年度监管工作计划。下发《关于建立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的通知》,建立健全全省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5月至7月抽取人员实施省级飞检,持续提升全省监督检查能力水平。

2)针对巡视反馈打击欺诈骗保震慑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传导专项治理压力。2022年年初对开展基金监管案件评查培训、按月通报各市(州)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部署安排,全年举办两次评查培训班。从7月起按月通报各市(州)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结合督查巡查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足的市(州)进行现场督导。

二是推进纳入政府考核。向省政府申请将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市(州)政府的相关工作考核事宜,推进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

三是科学引入第三方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市(州)42个经办机构进行了审计检查,进一步督促指导相关市(州)做好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四是深化部门职能合作。与公安厅、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联合公安厅刑侦局召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通气会,共同梳理研判当前掌握的线索,开展以伪造基因检测结果诈骗医保基金案件为重点的联合查办行动。

3)针对巡视反馈基金监管体制机制不顺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制权力的运行,明确职能职责,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

二是充分发挥基金监管联席会议作用。召开四川省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联席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指示批示精神,通报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全省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有关工作情况,并就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达成一致共识,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力度。

4重大改革任务推进缓慢整改情况

1)针对巡视反馈“‘三医联动引领作用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文件,推动工作落地落实。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的实施意见》要求,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确保我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分类推进,建立工作台账。收集汇总各市(州)医保局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方案和工作台账,印发了《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台账〉的通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我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是加强督导、调度和考核。建立工作交流、调度和督导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各市(州)制定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方案和工作台账。将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情况纳入医疗保障和医改工作年度考核范围,确保实现2022年至2024年年度目标。

2)针对巡视反馈医保区域协同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川渝医保战略合作。在重庆召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合作第二次座谈会,围绕川渝医保合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医保合作进行了再次沟通交流,就2022年需完成的项目达成共识。

二是稳步推进省级统筹。将省级统筹纳入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开展省级统筹专题调研,深入摸清全省各地各级政策差异情况,力争年内形成省级统筹初步工作方案。

三是持续深化医保区域合作。印发《关于调整局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委员会人员的通知》,明确联系指导五大区的局领导和牵头部门。成功推动医保工作纳入成德眉资同城生活便捷行动(第二批)。召开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同城化2022年工作会议和成德眉资医保经办同城化发展工作推进会,发布2022年成德眉资医保经办合作事项清单,四市将推进异地就医零星报销线上支付,探索医保参保登记、经办管理服务规程统一,持续完善四市医保定点医药服务协议、开展省内异地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保障试点。召开川东北经济区2022年度医保协同发展专题会,广安、南充、巴中、广元、达州5市共同签订了川东北经济区医疗服务价格及医药三目录支付类别协同工作协议,加快构建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一体化发展新局面。

四是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覆盖面。召开西南片区异地就医联席会议,就加强异地就医区域合作、推进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等与西南其余四省(区、市)进行研讨;申请开通广元市等16个统筹区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得到国家医保局支持;全省183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为省外参保人员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县域全覆盖;实现高血压、糖尿病两个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2个统筹区全覆盖,21个统筹区开通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所有统筹区均实现双向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和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组织遂宁、德阳、阿坝州等17个统筹区分三批次与西藏开展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三个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系统联调测试。

五是积极推进部分统筹区在西南片区取消异地就医备案试点工作。加强与西南其他四省的沟通交流,召开西南片区异地就医联席会议,对在西南片区内免备案的可行性进行了研讨。加强与重庆市医保局的对接,赴重庆市医保局就川渝医保合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医保合作进行沟通交流并达成合作共识,将成渝异地就医免备案通过《川渝医保协同发展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予以明确,成都市参保人到重庆市、重庆市参保人到四川省,无需备案即可在对方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住院医保费用,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只需选择对方定点医疗机构后就能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在对方城市联网结算或回参保地零星报销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费用均不降低报销比例,不提升起付线标准。加强省内统筹区之间协作,已推进成都市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

3)针对巡视反馈医保信息化建设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攻坚。先后召开全省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局内任务分工督导会、全省上线工作调度会、自贡市上线现场会,全力加快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和全省上线进度,按国家医保局要求时间全面上线。

二是推进全省医保信息平台运维管理制度机制建设。出台《全省医保信息平台运维管理办法》《全省医保信息平台运维管理制度》《全省医保信息平台运维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医保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严密防范系统和数据安全风险。

三是加强全省医保信息平台安全管理。组织医保信息化建设专班和安全公司,按照等保三级要求,对全省21个市(州)医保中心端进行了实地检查,形成了各地医保中心端安全检查报告,要求各地限期整改落实。会同省委网信办随机抽取部分市(州)和县(市、区),进行网络和数据安全检查监测,形成问题台账,逐一与各市(州)医保局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提出整改落实要求,确保平台系统和数据安全。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相关工作责任,按季度分析医保领域意识形态形势,查摆重大风险隐患,提出工作建议,形成研判报告。

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不断提升全局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三是推动出台《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重大决策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等制度,建成运行全省医保舆情监测平台,对医保重大政策、文件出台的网络风险评估、舆情监测、舆情应对进行全流程嵌入式的监督管理。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

1)针对巡视反馈主责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根据《省委党建领导小组2022年工作要点》、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2022年省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和《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2022年工作要点》精神,结合局实际,制定《中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推进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计划》,对34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工、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任务,形成任务责任清单。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36项具体监督责任、监督重点,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认真履责。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与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进行集中研究,交换意见,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围绕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党风廉政责任进行剖析发言。

三是加强以案促改工作。收集全省医保系统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对违纪违法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组织召开2022年度全省医疗保障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任务,防控多发、易发问题,重大典型案件以案促改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出台《四川省医疗保障系统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市(州)医保局及时报送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信息,明确报送条件、报送时间、以案促改方式范围等,用好全系统典型案件抓好警示教育。

2)针对巡视反馈压紧压实责任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一张清单抓全年。根据《中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推进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计划》,形成《中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表》,党组书记为年度工作任务总负责人,明确班子成员加强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和责任,做到局领导班子成员人人有落实任务、个个有工作指标。

二是及时跟踪履责情况。召开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暨政治生态分析专题会,会议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情况的汇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的汇报、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的汇报,班子成员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生态进行集中分析研判,指出7个方面问题,制定9条改进措施,形成党组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政治生态分析报告,持续推动整改。下一步,局党组将严格落实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制度,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及时听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年度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

三是建立约谈制度。印发局党组《廉政约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开展日常约谈,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常态化措施,纳入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清单管理。明确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处(室)、直属单位,分管班子成员及时对处(室)、直属单位一把手开展问题约谈;班子成员分管领域连续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局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开展问题约谈。巡视反馈以来约谈处(室)一把手和分管局领导共2人次。制定《中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2022年领导班子廉政约谈计划》,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约谈对象、约谈时间,及时做好问题约谈。

四是坚持定期谈心谈话。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20221月,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已经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

五是抓好医保系统行风建设。召开全省医保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系统总结2021年行风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行风建设任务,进一步压实各级行风建设责任。下发全省行风建设专项评价通报。2021年全省医保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受到国家医保局通报表扬。

六是规范经办机构权责。转发了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全省经办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为深化审核结算专项治理奠定基础。9月将开展审核结算专项治理工作。

3)针对巡视反馈风险防控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组织各处室(中心)严格区分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按照职能职责对廉政风险点重新进行梳理排查,先后进行6轮修改,最终梳理廉政风险点119项,制定防控措施354条,形成《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重点岗位主要廉政风险点暨防控措施(2021年版)》。

二是加强廉政风险管理。出台《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廉政风险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廉政风险等级的确定、廉政风险评估程序、廉政风险点的调整管理、管理责任及追究、监督检查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制度化推进廉政风险防控。

2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整改情况

针对巡视反馈机关纪检组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沟通,积极争取单设机关纪委书记。

二是加强纪检机构自身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要求,持续加强机关纪委建设,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在提交党组审议前,机关纪委必须集中研究,为党组提供决策参考。2022年一季度,局机关纪委召开2次机关纪委委员会,专题对局政治生态进行研究讨论,集中研究全省医疗保障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省医疗保障系统违纪违法案件信息报送、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计划等事项,切实发挥机关纪委作用。

三是发挥机关纪委专责监督作用。制定《中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2022年专项监督计划》,明确对医保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药械集中采购、医疗服务价格评审、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4个方面10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明确随机抽调兼职纪检员靠前监督、组织力量集中抽查检查等监督形式,建立监督会商机制,推动专项监督落实落地。

3.“政府采购隐患多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出台《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机关采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机关办公用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完善局机关采购工作内控制度,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时限、标准和程序等,推进全局依法、规范、高效、廉洁采购。

二是加强政策制度学习。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机关采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机关办公用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两次组织信息化建设专班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督促专班成员把握政策,增强意识,了解程序。

三是突出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对信息化建设专班和第三方技术公司的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进行修订,织密制度笼子,严把项目审核关,坚决避免出现倾向性、排他性条款和涉嫌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的情况发生。同时对新实施的项目,增加专班、专家论证的频度和广度,重点对合规性进行审核。加强对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从立项、报批到执行各个环节的审核管理,重新修订完善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政府(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长效机制。安排专人对资产进行统一登记入账,做到申请、领用、移交等环节均签字审核,有据可查。

四是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组织对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近三年以来的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全覆盖自查,共29个项目,涉及金额1504.29万元。清理发现存在问题项目18个,涉及问题2类,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整改情况

1)针对巡视反馈改进作风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领导干部基层调研提出的深、实、细、准、效5个要求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为基层减负十六条规定》,加强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工作的统筹,杜绝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式调研。赴基层调研坚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

二是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加大会议活动管控力度,规范会议费使用,严控会议费开支范围。各类单项工作会议原则上不要求市(州)、县(市、区)医保部门主要领导参会。

三是坚持发文开会预先计划、审批制度,制定省医保局年度文会计划,严格执行精文减会规定。

2)针对巡视反馈厉行节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文件的通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文件。组织对全局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将《四川省省直机关差旅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直机关差旅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差旅费审批报销办法》等制度规定印送各处(室)、直属单位,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并严格按规定报销差旅费。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整改情况

1)针对巡视反馈班子整体活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增强班子凝聚力。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针对班子整体活力不够,领导班子成员担当作为、改革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班子成员之间加强了交心谈心,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并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了整改措施。

二是进一步激发工作动力。每名局领导均已明确了1个关于医保改革创新发展的课题,年内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举措。

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要求局分管领导每个季度至少召集分管部门(单位)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局主要负责同志,目前各分管负责人均已召开2022年第一季度的工作推进会。

四是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完善重大事项督查机制,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抓好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指示批示、全省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建立省医保局落实省委重点工作台账、2022年度全面深化改革落实台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医保发展台账、2022年协商计划台账,明确班子成员任务分工,加强督查督办,逐一销号落实。推动建立省医保局两书一函工作机制,对重大任务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的,按规定进行通报或约谈,对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针对巡视反馈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集体决策制度机制。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试行)》,并对照办法规定,健全完善局党组会研究决策事项、局务会研究决策事项。

二是细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严把规范性文件发文关,规范制定程序。

三是严把大额资金使用关。局党组集体研究审议2021年省本级城镇职工医疗费用支出年终决算方案及2022年度省本级DRG点数付费年度预算总额方案,做到民主集中、科学决策。

3)针对巡视反馈内部运行机制不顺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科学配置职能。组织修订局机关各处(室)的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和各直属单位的职能配置,针对内部运行不畅,存在职能交叉、模糊、空白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明确了相关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已完成职能配置和岗位设置的修订。

二是压实工作职责。从严执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九条规定》,加强干部的跟踪管理,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交心谈心、述职述廉、述责述廉、季度工作推进会等形式,进一步压实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促进担当作为。结合干部队伍情况、干部日常表现、人岗相适情况等,适时启动交流轮岗工作。

三是推动平台上线。持续加强对药械招采平台建设的技术指导,及时通报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药械招采子系统的最新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加强技术对接,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于202112月正式上线运行使用,目前已全面推行省管公立医疗机构药械采购资金在线结算。

四是完善集采制度。印发《关于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上线运行情况的通报》,18家省管公立医疗机构已于5月全部上线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开展采购,线上结算金额已突破2.7亿元。制订《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实施意见》《四川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药机构信用评价暂行规范》,推进药械集中采购制度化、规范化。

2干部队伍建设较为薄弱整改情况

1)针对巡视反馈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干部教育培训方案。结合医保系统干部培训需求,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业务培训方案》,提升干部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

二是推进实施医保干部人才培育项目根据《四川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干部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对2022年干部人才培养工作目标进行明确,细化了任务指标,并按计划推进。

三是进一步规范人员补充程序。修订《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确了局内人员补充应遵循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方式应为公开招录(聘)或公开遴选。要求补充人员坚持以事择人、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严格选人标准和条件,个别商调人员原则上要求36个月的试用期或借用期。加强对补充人员的考察和审核把关,充分考虑工作经历、专业背景等因素,进一步增强人岗相适度。

2)针对巡视反馈选任政策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修订完善《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对巡视发现的档案问题进行审核认定、查漏补缺,对56个档案问题进行了审核、补缺,对其中13个问题开展了组织认定。

二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坚持举一反三,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集中攻坚行动,完成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全部档案的专项审核和问题审核认定。

三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以及工作流程的学习。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等5个文件的通知》纳入2022年第一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在近期启动的处级领导干部选拔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将凡提四必的要求,提前到动议之前,对动议人选,认真审查了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征求了党风廉政意见,排查了信访举报,强化了人选审核把关。

四是进一步严肃选任程序。对部分干部晋升职级未征求党风廉政意见问题进行梳理,并分析原因。对负责干部晋升职级工作的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其深刻反思,进一步加强政策规定学习,吃透精神实质。今后在干部晋升职级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四川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规定执行,加强与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并按照管理权限征求党风廉政意见。

3)针对巡视反馈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力度。围绕提高个人有关事项查核一致率的目标,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观看填报辅导视频,印发辅导与警示手册、易错易漏知识点,提供辅助查询工具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填报对象的培训和指导,特别是加强对首次填报、家人经商办企业较多、报告情况与查询结果多次不一致等群体的辅导。

二是加大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人员除按两项法规进行处理外,取消本人及所在部门、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三是加大干部兼职情况排查力度。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等有关问题的问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管干部在企业、社会组织兼职的通知》等规定,对全局干部兼职情况进行了再次摸排,督促违规兼职的干部及时退出兼职。截至目前,兼职当事人已经向相关机构提交辞职报告,对兼职的相关工作进行了移交。

四是加大出国(境)工作管理力度。出台《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规范干部出国(境)审批流程,加强出国(境)管理。

五是追回被开除干部邓某20212月至7月超发的相关待遇

3机关党建工作虚化弱化整改情况

1)针对巡视反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局党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按要求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局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政治生态专题分析会,听取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二是抓好一岗双责落实。将领导班子成员到分管直属单位和所联系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列入2022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前往所联系支部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

三是加强党建责任考核。出台《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细化量化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增强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2)针对巡视反馈党建基本制度执行较差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做好发展党员工作。202110月至12月局党组、机关党委按程序发展党员6名。2022年计划发展党员6名,已向省直机关工委报送2022年发展党员计划,并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

二是激发基层组织活力。出台《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创建,全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共创建党员先锋示范岗18个。

三是压紧制度落实责任。20223月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并制定党建工作年度任务清单,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年度任务,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确保年度任务完成。

3)针对巡视反馈党史学习教育不深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支部结对共建和志愿服务,督促各支部(总支)组织党员干部走到群众身边,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为群众宣讲医保政策、慰问低保户等,丰富办实事形式,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截至2021年底,各支部(总支)广泛开展支部结对共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先后开展志愿服务20次,为群众办实事59件,实现党员双报到全覆盖。

二是出台《四川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关于调整省本级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支付管理政策的通知》等一批管长远的制度,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转化成关心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成效举措,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四)落实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整改工作责任。将巡视整改工作、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试行)》,对整改方案、整改台账、整改进度、完成情况进行集中研究,切实扛起巡视、审计整改主体责任。

二是坚决克服新官不理旧账思想。针对省委上一轮巡视人社厅、卫健委等单位时,反馈涉及医保工作有骗取医保基金、信息化建设滞后、药械集采存在廉政风险、未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4个方面问题,与本次巡视反馈意见相结合,及时纳入本次巡视整改方案,一并推动整改。

三是建好三张清单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视反馈问题,牵头制订整改措施,并先后对整改措施进行了五轮修改,形成《中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四是坚持制度化推进整改。印发《中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落实的通知》,建立整改定期会商、措施动态调整、销号集体评估、进度定期跟踪、落实分层监督等5项制度,对严肃整改工作作风提出明确要求,制度化推进整改工作落实。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利用列席相关会议、面对面会商、听取汇报等形式,及时跟进监督指导。

五是抓好医保扶贫与乡村振兴衔接。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抓实相关工作。出台《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强化制度有效衔接。督导各市(州)及时出台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细则,细化政策措施,加强数据调度,做好参保台账管理,抓实重点人群参保,各市(州)已全部出台实施细则。

2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不够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跟踪督促相关市(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审计清单所列问题全部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二是开展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制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未完成清单》,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对8个问题整改进度开展督促检查,所有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是持续开展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三假欺诈骗保行为,延长专项整治行动至2022年底,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力求取得突破性成效。

四是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明确飞检内容与时间安排,对未接受国家和省级飞检市(州)开展现场检查,实现省级飞检市(州)全覆盖。

五是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入第三方参与基金监管,进一步完善医保监管制度体系,提升基金监管水平。

六是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我省医保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升我省基金监管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七是根据国家医保局对《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修订内容,联合财政厅修订我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八是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我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

九是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进一步提升社会监督员履责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十是完善医药机构药械集中采购配套政策,出台《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和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挂网药品价格监测规范》。制订《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平台运行和医疗机构采购行为。

十一是稳步实施药械集中采购信用评价制度,制订《四川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药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规范》,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维护药械集中采购秩序。

十二是推广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在总结省管18家公立医疗机构上线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批、覆盖一批的原则,分批将全省公立医疗卫生医药机构逐步纳入平台管理。

十三是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经办规程》的政策培训,并及时进行业务指导,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全省参保经办管理的政策,提升各级经办机构参保管理业务经办水平。

十四是完成与省税务局联合开展的参保缴费数据比对工作,完善医保信息系统控制重复参保功能,即一个人同一时间段内只能存在一条有效参保信息,全面实现利用信息系统控制重复参保。

十五是协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永兴巷办公区为我局调剂部分办公用房,缓解目前拥挤现状。组建局蜀运大厦维修改造专项工作组,目前正在对蜀运大厦办公区进行维修改造

三、巡视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接受巡视期间,我局共收到省委第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10件,第一时间进行了处置,目前已经全部依法依规办结。

四、坚持抓常抓长、深化巡视整改,努力开创新时代医疗保障工作新局面

省医保局巡视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局党组清醒认识到,巡视整改永远在路上,各项工作距离省委、省政府要求还有不小差距,距离全省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的期盼还有不小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医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省委巡视整改有关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以刀刃向内、迎难而上的担当,把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与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与深化医保制度体系改革紧密结合,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更加有力地践行两个维护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局党组会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作为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常学议题和领导干部自学首学内容,通过原原本本学、反复深入学、持续跟进学,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时时处处向党中央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学深悟透、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使命意识、宗旨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贯彻省委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推进医保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二是更加有力地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突出局党组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牵头抓、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知责、明责、尽责,在政治上对标对表,在思想上高度警醒,在行动上立行立改,以最严肃认真的态度、最坚决有力的举措深化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质量不降、进度不拖。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用好整改台账,严格按时限深抓力推,确保件件有着落、条条改到位。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阶段性举措,持续跟踪督办落实。对已建章立制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规范制度运行,严格监督执纪,对制度落实空转、虚化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对已取得整改实效的,全面梳理总结,通过制度机制进行固化推广。

三是更加有力地推动事业发展。坚持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牢记医保为民初心使命,把巡视整改融入中心工作,高标准实施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持续加强医保法治建设。深化医保制度改革,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落地,提升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质效,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稳妥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治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支撑常态化疫情防控,及时按规定结算新冠患者救治费用,充分保障疫苗采购及接种等费用。推广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协调发展。完善阳光规范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机制,推广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扩大集采药械品种覆盖范围。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科学动态实施定价调价,加大对中医(民族医)、薄弱学科医疗服务项目的支持。全面优化全省医保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提升平台、系统和数据的安全防范能力。推进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改革,重点提升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医保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网络全域覆盖。持续拓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面,增加联网结算医药机构数量,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范围,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管理服务。

四是更加有力地清正政治生态。认真履行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开展四好一强领导班子创建、五好党支部创建作为建设模范机关的重要抓手,推动做好三个表率,建设让党中央和省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事业为上,严格程序规范,综合施训培养,强化管理监督,在政治素质、专业结构、能力素质、集体意识、创业激情等方面久久为功,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医保干部队伍。强化政治监督,保持反腐败政治定力,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一刻不停纠治四风树新风。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违规违纪问题绝不手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清正医保政治生态。自觉主动接受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监督,支持局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坚持以案释纪、震慑警醒,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忠诚奉献、为民服务、勤勉务实、廉洁自律的模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8-86522135;邮政信箱: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邮政编码:610021,电子邮箱:scsylbz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