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拟将180家医药机构纳入省本级协议管理的公示

来源: 时间: 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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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川医保中心办〔20226号)、《四川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办法》(川医保中心办20227)等相关规定,现拟将180家医药机构纳入省本级协议管理(其中医疗机构6家,零售药店174家),并在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官方公众号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028-86523372

特此公告。

附件:拟纳入省本级协议管理的180家医药机构名单

                 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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