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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政府督查激励的通知》(川府督查〔2025〕10号)要求,我局组织对各市(州)2024年度推进参保工作、深化医疗保障改革、优化经办服务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经评选,拟将成都市、遂宁市、广安市、达州市、甘孜州作为2024年度医保管理服务督查激励对象。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1日至3月25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相关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相关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28-86522838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南路155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