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川医保中心办〔2025〕7号)相关规定,现将近期省本级中止、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告。
附件:1.省本级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名单
2.省本级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名单
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