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部分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 时间: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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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

部分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我省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根据前期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收到的反馈情况,我局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部分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5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国家医保局对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时间要求,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7天。社会公众、相关企业和医药机构等如对《通知》有意见,可在202239日(星期三2400前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电子邮箱:scyyglfwc@163.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邮编:610012


附件:1.关于开展部分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开展部分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23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