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参保省外就医人员,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单行支付药品及高值药品费用,按照就医地目录直接结算。
省外参保人员在省本级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使用符合范围的单行支付药品及高值药品时不作“五定”管理,统一按乙类药品结算。
省本级参保省外就医人员,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单行支付药品及高值药品费用,按照就医地目录直接结算。
省外参保人员在省本级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使用符合范围的单行支付药品及高值药品时不作“五定”管理,统一按乙类药品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