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

来源: 局办公室 时间: 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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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

一、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

(一)支付范围

1.普通病房床位

2.门(急)诊留观床位

3.隔离病房床位

4.危重抢救病房床位(CCU、ICU)

(二)支付标准

1.普通病房床位按物价政策规定的3人及以上普通病房床位价格支付。专科和等级医院可按价格政策规定的上浮比例支付。

2.门(急)诊留观床位按物价政策规定的价格支付。但最高价格不超过普通病房床位费的支付标准。

3.需要隔离和危重抢救病房床位费的支付标准适当放宽,并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确定。

二、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等。

2.空调费、取暖费、电视费、电话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和损坏公物赔偿以及水、电、气等费。

3.陪护费、陪床费、护工费、洗理费、洗澡费、药浴费、消毒费、理发费、洗涤费等。

4.门诊煎药费、中药加工费。

5.文娱活动费、报刊杂志费、健身活动费。

6.膳食费。

7.鲜花与插花费。

8.卫生餐具、脸盆、口杯、卫生纸、床单、枕套、扫床巾、尿布等一次性物品的费用。

9.肥皂水、消洗灵、垃圾袋、灭蚊药器等生活用品的费用。

10.其他生活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