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881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 时间: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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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0881提案的复函

李家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建议》(第0881提案)收悉,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经认真研究,将有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成都市是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首批试点城市,从20177月起,我省按照稳中求进、循序渐进、持续推进的工作思路,省市医保部门通力协作、大胆探索,历经三轮7年试点实践,初步构建了筹资多元、认定规范、待遇合理、服务可及、经办高效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近年来,逐步将省本级和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参保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在全国率先实现全龄覆盖、城乡一体、同城同待,失能人员可享有基础护理、专业护理、辅助器具等多种保障方式。截至目前,制度覆盖参保人员超过1830万人,累计近15万人享受待遇,基金累计支付超30亿元。

一、关于强组织领导,深化跨部门协的建议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新一轮长期护理保险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2210号)相关工作要求,成都市医保局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与民政、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建立了试点工作协作机制,通过进一步加强制度间的统筹衔接,各相关部门均严格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秉持一盘棋思想高效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

二、关于握失能人口规模,摸清机构运营现状的建议

2020年,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文件,要求原有试点城市继续开展试点,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鉴于我省仅成都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相关机制还处于探索完善阶段。待下一步国家层面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定位后,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开展大规模的基线调查,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切实掌握失能人员规模,以及进一步摸清摸实各类机构相关情况。

三、关于学测算筹资规模,建立合理筹资机的建议

成都市坚持风险共担原则,以互助共济方式,建立了稳定长效的筹资机制。城镇职工长护险通过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以及财政补助方式筹资,个人缴费根据失能风险程度分年龄段设置筹资标准,按40岁(含)以下未退休人员、40岁以上未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分设缴费费率,从个人账户中划拨;单位缴费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划拨城乡居民长护险通过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方式筹资,分类设置成年城乡居民和学生儿童缴费标准。

四、关于立失能评估方案,搭建评估员专家库”的建议

指导成都市按照政府主导、标准先行、流程规范的理念,不断健全公平、精准、科学的长期护理失能评估体系。一是多方聚力与专业评估有机融合。成立由医保、财政等8部门组成的长护险资格评定委员会,体现失能评估的政府主导和公益导向。依托各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优选老年科、康复科等临床科室专家和医务人员,经培训考核后建立成都市长护险评估人员库。二是国际标准与本地实际有机融合。以国际通用量表为基础,结合成都市实际创新研发覆盖全龄的失能综合评估标准。三是评估数字化与流程规范化有机融合。将评估标准植入信息系统,随机抽取评估人员上门评估采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评估结果,保障参保人员评估需求和基金安全。

五、关于提高财政支持力度,加强信息系统建”的建议

在提高财政支持力度方面,成都市城镇职工退休人员财政补助以个人账户划入基数0.01%的费率其实行年度补助。成年城乡居民财政补助每人每年30元;学生儿童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0元。并明确规定由政府补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其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的资助比例资助。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助部分,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区(市)县财政共同分担。

在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方面,成都市以国家、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为依托,实现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评定结论查询等功能,并建立智慧长护信息系统,强化对失能评估、上门照护服务、规范化培训、辅具服务等在线监控保障失能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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