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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医保局在DRG点数付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创新实施全类别、全覆盖、分区域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通过将门诊统筹等12类非DRG付费项目统一纳入总额预算管理范畴,成功构建了完整的医保支付制度框架,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全过程管理
坚持“保障基本、防范风险”的工作原则,通过建立科学的分级预算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医保基金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治理的战略转型。一是全面预算。总额预算管理覆盖全市3201家定点医药机构,确保基金预算精准执行;二是分类实施。建立分类分级管理机制,覆盖住院、门诊慢病、门诊特病等各类医保支付项目;三是动态管理。完善全程管理链条,形成“年度预算-月度监测-年中调整-年终清算”的全周期动态管理模式;四是分级落实。实行各区域分级管理运行模式,按照市、县(区)层级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策从5月1日起全面实施。
二、科学编制预算,加强精细化管理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实施精细化预算编制,监测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一是确定收入。收入预算综合考虑参保人数变动、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等因素;二是确定支出。支出预算划分为DRG支出、统筹预留市级支出和非DRG项目支出三类;三是调剂管理。建立管用高效的调剂机制,应对政策调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
三、创新支付模式,严格实时性管理
一是预算编制阶段。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年度支出计划,内江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实施月度资金拨付;二是动态结算阶段。实行“超额按比例拨付、结余滚动累计”的弹性结算制度;三是年中调整阶段。当年9月和12月结合基金运行、预算执行等情况,通过调剂方式进行适度调整;四是年终清算阶段。次年2月结合年度基金收支计划调整、城乡居民参保征收等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实施清算,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四、加强组织保障,落实责任化管理
一是建立协商机制。建立由医保部门牵头,财政、卫生健康部门协同配合,医药机构参与的沟通协商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共同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开展全员培训。分级组织专题培训,帮助医药机构及时准确理解总额预算管理政策,科学调整运营策略;三是强化基金监管。加强医药机构监管,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益,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预期,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四是优化经办服务。在现有医保服务热线增设专项咨询通道,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并做好诉求响应机制建设和信息系统运行改造等基础性工作,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