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0日至09月13日,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四川省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征求意见稿)》意见。合并整理有效意见2条,均未采纳。未采纳主要原因:国家医保局明确,对于已经编制发布的各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各省(市、自治区)在执行对接过程中,对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加收项、扩展项等内容均不可以修改,应严格按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内容进行对接落地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