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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来源: 时间: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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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负责全省医疗(生育)保险基金业务相关数据汇总、审核、统计、分析、精算等工作;负责12393医保政务热线队伍建设、政策培训、日常管理、运维等工作;负责全省和省本级医保目录库基础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特殊药品适用病种认定标准制定管理,全省罕见病测算、协议签订及认定标准制定管理,国家谈判药品的数据收集核对等工作;配合做好全省门诊特殊疾病测算、认定标准制定,全省集采药品支付标准的制定工作;配合局机关做好全省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配合局机关做好全省信息化建设及相关平台管理、运维工作;负责省管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保经办管理工作;负责省本级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基金征缴、个人权益记录、关系转移接续、参加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等工作;负责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和异地联网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监督检查、协查、处理和年度考核及省本级参保人员异常费用、外伤等稽核工作;负责省本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医疗(生育)保险费用审核、结算、支付等工作;负责省本级政风行风建设、标准化建设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负责省本级医保信息系统、异地就医省级平台的建设、管理及运维等工作;负责省本级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全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工作,受局机关委托开展行政执法等工作;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医疗保障基金风险评估、举报投诉线索、医疗保障数据监控等因素,确定检查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根据基金监管工作需要,开展专项整治和飞行检查;会同卫生健康、中医药、市场监督管理、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联合检查;配合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进行依法纠正和查处;配合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基金监管综合管理工作开展督导,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办和移送;配合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监管体系和信用管理制度;配合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医保基金智能监控体系和制度;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